第五十四章 假照片
相片出来得比雪还快。
第二天一早,我刚出宿舍门,就看见墙上贴着一张小纸。
纸上不是大字报,是一张黑白相片。
相片里,我站在小路上,旁边那个男人凑得很近,像在拉我。
角度选得很好——刚好看不见我手里那张“拍清楚”的纸条,也看不见他口袋里掉出来的钱。
只看见我“跟男人拉拉扯扯”。
相片下头还有一行字,写得又黑又狠:
**“作风问题,军属院不留!”**
我站在那张相片前,忽然想笑。
这就是他们的规矩——你解释一万句,不如一张相片。
更狠的是,相片不止一张。
宿舍楼下、食堂门口、澡堂拐角,都贴了。
我走到哪,哪儿就有人停下筷子盯我。
有人压着嗓子笑:“看见没?顾家那位,真会装。”
也有人装同情:“哎呀,年轻人嘛……可军属院哪能出这种事。”
同情像油,越抹越脏。
我刚要上楼,一个胖嫂子拦住我,叉着腰:“你住干部宿舍?你配吗?你这作风,别把我们这楼都带坏了!”
我抬眼看她:“你有权赶我?”
胖嫂子一噎,随即提高声音:“我没权?那就让工作组来赶!大家都看见了吧?这种人就该清出去!”
人群一下围过来,像闻到血。
林小燕从楼上冲下来,脸白得吓人:“你们别围!知夏不是那种人!”
“不是那种人?”有人指着墙上的相片,“那这是什么?你说是假的?假的谁拍的?假的谁洗的?!”
我没解释。
解释只会让他们更兴奋。
我把那张相片撕下来,塞进兜里,转身就走。
林小燕冲出来,脸色发白:“知夏!这……这怎么会……”
我把相片撕下来,折成两半,又折成四半,塞进兜里:“去找程干部。”
工作组的办公室里,程干部正在写材料。
我推门进去,他抬头,眉头立刻皱起:“沈知夏同志,你又——”
我把那张相片往桌上一拍:“你们工作组要不要管?”
程干部看了一眼,脸色瞬间沉下去:“这是谁贴的?”
“你问我?”我盯着他,“大院里谁能弄到相机?谁能洗出相片?谁能这么快贴满墙?”
程干部手指在桌面敲了敲,像在压火:“你有什么能证明是栽赃?”
我把昨天的事一五一十说完。
程干部听完,眼神更冷:“那个男人呢?”
“跑了。”我说,“但他口袋里掉了钱,还掉了纸条。”
程干部抬眼:“纸条呢?”
我把那张写着“拍清楚”的纸条递过去。
程干部盯着那三个字,脸色一下变了。
他站起身,走到窗边拉开一点缝,往外看了一眼,又迅速把窗帘拉上。
他回头看我,压着嗓子:“你别在工作组待太久。周敏华会来找你。”
话音刚落,门就被推开。
周敏华站在门口,手里捏着佛珠,脸色冷得像铁。
她身后跟着沈知秋。
沈知秋眼眶红红的,像被我逼到绝路。
周敏华把另一张相片往桌上一摔:“程干部,你看看!顾家出了这种丑事,你们工作组是不是该给个说法?!”
程干部皱眉:“周太太,事情要调查——”
“调查?”周敏华冷笑,“相片摆在这儿,你还要怎么调查?你们要是包庇,我就去军区反映!”
她一句“军区”,像把刀压在程干部脖子上。
我看着周敏华:“你这么急,是怕我把钱和纸条拿出来?”
周敏华眼神一厉:“钱?纸条?你还想编?”
沈知秋在旁边立刻哭:“姐姐,你别再闹了……你越闹越丢顾家的脸……”
她哭着,像替我着想。
可她站的位置很巧——刚好挡住门口,让外头的人能听见她哭,却看不见我桌上的纸条。
程干部忽然开口,声音很硬:“周太太,这事先别在工作组吵。相片来源要查。尤其——相片是谁洗的。”
周敏华一愣,随即脸色更冷:“你什么意思?”
程干部没回答,只把相片收进抽屉:“我会给你答复。”
周敏华盯着他半晌才冷冷一句:“好。我等。”
她转身要走,沈知秋却回头看我一眼。
那一眼没有眼泪,只有得意。
她用嘴型对我说了三个字:你完了。
门关上那一下,程干部的肩膀明显松了一点。
可他脸色更难看。
他把抽屉里的相片又拿出来,看了看,声音压得很低:“沈知夏同志,这事不只是家属院闹剧。相片要能这么快洗出来、这么快贴满墙,背后肯定有人在推。”
我盯着他:“你现在才明白?”
程干部抿了抿唇,像被噎住:“我明白不明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——你现在住的宿舍,随时可能被收回。只要他们一句‘影响不好’,后勤处就敢把你赶出去。”
我抬眼:“他们想要的就是我没地方住,没地方躲,没地方活。”
程干部沉默片刻,忽然问:“昨天那条路上,你说有人拿相机。你看清是谁了吗?”
“没看清。”我说,“但我听见快门声。”
程干部点点头,像下了某种决心:“我会按程序写报告,要求查相片来源。你也得写一份说明,把你昨天的经过写清楚。写得越细越好。”
我冷笑:“写细了,正好给他们挑错字。”
程干部看了我一眼,声音更低:“不写,他们就说你心虚。写了,至少你把‘说法’先抢一半。”
我没再顶。
我拿起笔,只写最硬的几句:谁给钱、纸条写什么、有人拍照、相片背面写县招待所。
写完,我把笔一放:“够了吗?”
程干部盯着那张说明,眼神复杂:“够。你这张嘴硬,这张手也硬。”
他顿了顿,又补一句:“硬归硬,别硬到把命搭进去。”
我没动。
我只低头看那张相片的背面。
相纸背后有一行淡淡的铅笔字:**县招待所宣传科**。
我指尖一顿。
县招待所。
三号房。
这张相片,跟那张纸条,是同一只手。
(第五十四章 完)